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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995年领取结婚证,当时年龄不够,改身份证后办了结婚证,现在结婚证丢失,去档案局也查不到登记记录,我俩孩子已经十九岁,由于感情破裂,想分开,请问没有记录也没有结婚证,可以认定为无效婚姻吗?如果将来再婚还需要离婚吗?因为没有任何证明我们的婚姻。我们是否可以判定单身呢?如果需要离婚,却没有任何婚姻依据。如此操作?很困惑,请给予解答。谢谢老师!

婚姻家庭
2016-09-04 16:12:2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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