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已经带孩子搬出去住一年多,而且最近又带她娘家人来把那些所谓的嫁妆等东西都搬回去了;只剩下两台绣花机是婚后所买的,他们也要来卖掉,但是被我们制止了。请问如果我去起诉离婚,那女方的这些行为对我有什么好处?另外,我已经起诉离婚一次了,但是撤诉了,法院判决同意撤诉。请问我现在再去起诉离婚,以上的这些对我有什么帮助?这次有没有可能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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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行为说明她已经不想与你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你如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另外如果她拿走的不是她个人的财产而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可要求她不分或是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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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行为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再次提起诉讼,判离的可能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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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律师们的答复!!
那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有没有90%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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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撤诉的理由是要协议离婚,这次起诉离婚的判离的可能性是不是比单纯的撤诉的可能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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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侯律师观点,另外对于俗称的嫁妆,也不见得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属于赠与给你们的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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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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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考虑对方的行为因素,具体诉讼结果与双方的行为有关,你当初如果不撤诉,基本上这次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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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