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女方父母出资30万给子女买房,现在男方想离婚,请问这30万究竟怎么判定?是赠与还是借款?(有打款记录,无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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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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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视为个人财产
追问:房子产权人是男方和女方,并不是登记只有女方名字
解答:那么可以利用诉讼技巧,分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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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争取为借款!
追问:前面问题我说得不是很清楚,女方父母出资一部分帮小两口买房,房子登记在小两口名下,并不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
解答:可以争取为借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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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欠条,推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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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赠与和借款的区别之一就是有没有借条,当然法院也会根据其他相关事实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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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在女方个人名下的话 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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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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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婚后父母出资,登记的夫妻双方的名字,若无证据证明是借贷,一般推定为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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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倾向于赠与,如果当初约定只赠与女方,可看作女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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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