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7日,在工地上班,下午1点多钟下班后回到家感觉不舒服,就在床上躺着休息,大约两点半到三点的时候人就突然发病,打120抢救无效死之,请问工地是否有责任,是否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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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规定,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等,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建议与工地负责人或者其他发包人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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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要求相应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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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后感到不舒服,工地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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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死因是什么
追问:就是现在不知道死因
解答:先报警鉴定
追问:报警了,法医来看了,给了个大概,表面无伤,没有中毒。要想知道具体情况,要尸检解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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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鉴定看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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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看死亡原因的。没劳动合同的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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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