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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款因担保代偿后,担保代偿方可否要求被担保单位偿还,有否法律依据,请咨询下

债权债务
2016-08-27 17:41:1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的,有法律依据。从合同相对方分析,合同双方为出借方和借贷方,担保人只是为了保证借贷方如约如期偿还约定金额账务,在该份合同中,债务的最后承担方一定为借贷方,因此在担保人偿还债务的行为是代借贷方履行。依照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一是抗辩权,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二是追偿权,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
  • 你好,享有追偿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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