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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申请专利发明专利已经提交了并收到了受理通知书后发现发明名称写错了需要怎么操作?是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再提交补正书换替换页?替换页是什么?就是再增加一项发明专利请求书和权利要求书重新写一份请求书和权利要求书对吗?那写权利要求书是里面常说大小标题下需要段号是什么?很急,特别感谢

知识产权
2019-06-03 06:42:0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那你是可以跟专利局来沟通的 跟对方协商更改事项的
  • 如果发明专利的发明名称写错了,您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到核发专利证书的单位进行申请变更。 专利管理部门接到你的申请后,会进行审核,再决定是否给予变更。
  •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一)申办对象资格   1、受理申请人(专利权人)或代理机构代理的涉内案专利费。   2、不受理涉外专利或涉及PCT专利的专利费(涉外专利的专利费是指非中国籍的专利申请及港、澳、台的法人专利申请的有关费用)。   3、受理专利费用的种类:   (1)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发明专利 申请含文印费);   (2)专利申请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权利要求附加费);   (3)发明专利请求实质审查费;   (4)专利登记费(含印花税);   (5)专利年费;   (6)专利年费的滞纳金;   (7)专利恢复权利请求费。   (二)申办手续   受理申请人面交、或者银行、邮局汇寄的专利费用。专利费用缴款日依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确定。   1、面交专利费用的,面交当日作为缴费日,缴费人应按规定认真填写缴费清单为记帐凭证。   2、通过银行汇款的,以汇出日作为缴费日,以银行汇款单及汇款清单为记帐凭证。银行汇款单中缺少必要缴费信息(专利申请号及费用种类),以收到正确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   3、通过邮局汇款的,以汇出日作为缴费日,以邮局汇款单复印件为记帐凭证。邮局汇款单中缺少必要缴费信息(专利申请号及费用种类),直接办理退款,退款后不再保留原汇款日。   4、收到当事人缴款后,使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供的计算机收费系统记帐,并打印收据一式四联,第一联和第三联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第二联面交或寄交缴费人,第四联与记帐凭证合订一处。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按缴费清单内容填写缴费信息。   2、代办处按缴款人提供缴费信息,收取费用打印收据。   3、由缴款人核对打印出的缴费收据及款项。   4、代办处于次日将缴费收据的第一联和第三联寄送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同时将缴费信息电传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费处。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排除仅起功能、效果作用,而消费者在正常使用中看不见或者不对产品产生美感作用的设计内容。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标准,由此产生判定是否构成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视角问题。从整体、综合方面进行观察判断。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属于同类产品,不属于同类产品的,不构成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同类产品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但不排除在特殊情况下,类似产品之间的外观设计亦可进行侵权判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正)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八条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2002年12月2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  第四十二条一件专利申请包括两项以上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申请人可以在本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分案申请;但是,专利申请已经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能提出分案申请。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一件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一条和本细则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该申请视为撤回。分案的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  第五十三条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是指:(一)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二)申请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三)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或者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的;(四)申请的修改不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或者分案的申请不符合本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
      申请专利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必须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并按照规定格式填写。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
      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的核心,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 可以咨询专利局。
  • 您好,我们的建议是只需提交补正书,不用提交替换页,说明需要在请求书中的第1页注明发明名称改为什么就可以了。
  • 现在就主动提交补正。
  • 可以咨询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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