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对方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并且收取了房屋转让款,房产证上是妻子的名字,现在对方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妻子不同意,要求按照房屋现在的价格补价差。请问妻子的要求合理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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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的要求不合理,买方可以要求过户。如果对方强行认为妻子不知情导致合同无效的,可以起诉丈夫构成违约要求退钱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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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看丈夫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该份转让协议,原则上该协议对于善意第三人应当依法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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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产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有一方不同意,房屋转让协议无效。妻子可要求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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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是妻子的,需要妻子同意,但是如果已经签订合同了,就需要按照合同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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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挣得房主的同意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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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具体是如何约定的?签订合同时妻子是否知情,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如有需要可以直接与我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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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户主不同意的合同是无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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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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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取得房主同意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丈夫签合同了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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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转让房屋及付款的时间、房屋权属等详细信息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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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你们之前签订的协议进行履行即可,卖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的,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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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买卖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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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