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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1998年3月工作期间因有人开起电闸造成左腿截肢(截肢部位在膝盖上),鉴定为工伤四级伤残(四级26条),2001年办理了退休.治疗其间医疗费已报销.随后又签了一次性辅助器具赔偿协议赔偿1.5万元.现在工厂要破产,我们还可以向工厂申请什么赔偿?我父亲日常工作也需要照顾的.是否享有护理费用?已经鉴定完了的,要求护理费是否还需要重新鉴定?我们还可以起诉肇事人吗?

劳动纠纷
2006-03-07 20: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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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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