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她父亲,可她父亲常年不在家,照顾不到孩子,把孩子交给孩子的爷爷带,孩子今年九岁了,孩子的爷爷有暴力倾向,爷爷没能力教导孩子,读书考试极差,该怎么办孩子户口是陕西商洛的,我老婆是辽宁鞍山的,请问我想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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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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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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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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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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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起诉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孩子十周岁可以征求孩子意见,届时孩子愿意跟您共同生活胜诉的可能性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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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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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