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凌晨2点左右去 吃饭、在中山路对方别车、下车后找对方要说法产生冲突、对方俩人怕吃亏、随后叫来四个人、从哆来咪KTV把对方拉下楼要说法、随后又产生冲突、把对方鼻梁骨打折、现在被害方在外地、也通过电话可以调节、派出所有人犯任务,就算当事人协调也不能办理取保、被打方鉴定是轻伤二级、而且会不会再多定性一个聚众斗殴

民事相关
2016-08-19 11:50:0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