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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酒店式公寓,签署了两份租期一年的公寓房屋承租合同,押金付了5760元,签合同的公寓房是2880元每月,7月10号入住,由于个人原因未通知订房专员,通过公寓其他工作人员,于8月2日搬入价值3380元的公寓房,一直住到现在,仍未签署价值3380的公寓房合同,我租2880元的公寓房就已经和订房专员说过,我只住两个月,她答应帮我转租,后面搬房间也和公寓工作人员说过我只住两个月,现在和我签署2880的订房专员不打算帮我转租,而且说我两个月转租不出去,就必须继续交房费。9月10号我是否可以要求其退回押金

其它综合
2016-10-06 07:26:0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签订的是为期1年的承租合同,你现在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其次,你跟订房专员有口头约定,是否有相关证据可以支持?最后,押金的问题,仍然要看你的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是否有特定条款。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追问:我们没有签署3380的合同
    解答:你现在要退的押金是2880房间的吗?要具体看你合同上有没有特定条款
    追问:特定条款是怎样的?要拍个照片给您看看嘛
    解答:你可以看看合同上有没有关于押金处理的条款,如果没有,你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追问:对,我们签署的是2880的合同,并且没有盖章,我现在想要追回的是2880的押金,现在还没有签署3380的租房合同
    追问:对,我们签署的是2880的合同,并且没有盖章,我现在想要追回的是2880的押金,现在还没有签署3380的租房合同
    解答:你可以看看合同上有没有关于押金处理的条款,如果没有,你可以跟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追问:合同上只有说长期租住不归还会怎样,没有说短期
  • 你好!如有口头约定只承租2个月,可以要求对方退回押金。
    追问:但是她说当时承诺的是2880的房间
  • 只要有约定就好办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追问:合同上关于押金处理,我是乙方。若乙方在办理银行代收业务通过后,中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擅自退租的,那么乙方在租赁期间的房屋租金仍然按照人民币2880元每月标准支付,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在租赁期间内的租金差额(即非银行代收业务标准下租金金额与银行代收业务标准下租金金额的差额)
  • 只要有约定就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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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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