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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月前在武汉专科医院做了痔疮切除手术,住院三天,花费两万多块。如果不是我要求出院的话,医生还要我继续住院。这家医院的吴主任,从我进院的第一天就告诉我,我们医院用的是微创手术,可以随治随走。由于我家不在武汉,遂要求住院一天再走。术后我的双腿都麻了,走路都走不了。晚上一名女医生过来问我,要不要做物理治疗,治疗费用4800元。我一听,好贵啊!有点犹豫……继续问我,懂不懂物理治疗?我想也没想就说懂,其实我压根就不懂。后来就华一下把字签了。后来我知道那名女医生姓高,治疗过程中高医生迫不及待的来要钱了,让我把钱用支付宝转到她账上,她去帮我付钱。回到病房接受治疗时,吴主任和高医生来了,他们是不是很流氓?吴主任告诉我,要住院三天才能享受医疗保险报销,所以……我要是屁股不痛,裤子穿得好好的,我……好卑鄙。住院的第二天高医生又带我去做治疗,这次少一个小时,超能光动力少一个小时,后来看了明细清单后才知道600元一个小时。第二天治疗他们没有找我要钱,我一直到第三天治疗完成后才知道,原来我第一天交的治疗费并不是全部治疗费用,仅仅是第一天的治疗费用。住院第三天治疗,少了一个半小时,超能光动力没做,立体导航透热疗系统少了半小时,这个也是后来看了费用明细清单后才知道1200元每小时。对了,这天比前两天多了一种治疗,局部坐式水疗。所有治疗完成后,高医生又来找我说,明天出院还差7000元的治疗费用和几千块钱的医药费。我当时心里好害怕,一个人在那家医院里,身上的钱不够,手机又没电了。想了很久,还是打电话给我爸爸了。住院的第四天,办完出院手术后,我就想马上离开这家医院,提着药就走了。回到家,闲暇之余,我拿着费用明细清单看了看,发现上面写的有很多不对。立体导航透热疗系统和超能光动力都被记为6小时,局部坐式水疗被记为三次。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挽回我的损失吗?

交通事故
2016-08-16 20:37: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