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一个项目,已经承包给甲了,结果因这个人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合同,公司跟乙签了份一模一样的合同,结果现在有两份合同,承包人却不一样,也没有关联文件,或解除协议,现在如何处理???如果甲签一份全权处理的授权书给乙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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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国承包合同法第四章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第五章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章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在本项目中,甲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相应的义务,则公司这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而公司与乙方在债权转让中, 公司可以将转让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然后再与乙签订转让合同。
希望您能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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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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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只约定相对方,公司可以解除与甲的合同,不追究甲的违约责任,执行与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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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由甲方出一份承诺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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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已经不能履行合同了。公司和甲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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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