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律专业自考毕业生,也曾在法律服务所干过一段时间。尚未取得律师资格证。
现在想重新开始从事该行业。目前的打算是先搞点咨询和代书业务,可否打招牌出去?
一时查不到相关管理法规,特向各位请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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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服务必须取得资格,有些地方法律工作者可在基层法律服务所职业,从事咨询和代书服务,但不能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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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请教:不挂靠法律服务所,以个人的名义单独从事这些简单业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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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事法律业务不可以营利。。否则是违法的,司法局、公安局都有权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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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民代理。刑事案件难度比较大,不容易被法庭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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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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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