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4月借款4万元 写有借条借款期一年 利息每月支付 五月初还款1.9万 付了一个月利息后 有三个月未付利息 多次电话拒接 人现在跑到外地 我可以去起诉他吗?可以让他把本金提前还给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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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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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看借条上怎么约定,若没约定利息未还可以起诉的话,只能等债务到期后才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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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