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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因台风全市强制放假,公司需要调休吗?(妮妲台风,深圳市停工停学停市)

婚姻家庭
2018-02-19 15:32: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深圳妮妲台风期间是全市范围强制停工的,不是员工自身原因停工,所以停工期间工资应该照发,也就是说不应该调休。
  •   用人单位放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开工不足等原因放假的,放假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 你好!公司如果要求调休也是合理的
  • 你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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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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