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方是受害人,修建立交桥,工程已经完工,工人要工资,被老板打成轻伤二级,鉴定书已经交到派出所,派出所说他们的工作已经做完,叫我到法院起诉,派出所就录了口供,其他没做什么,我该怎么做,谢谢,事发地在大理邓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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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就医交通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损失。起诉前可以作一下残疾等级鉴定。起诉时可写一份调查证据申请,要求法院到派出所调取对方打伤你的相关证据就行了。最好请一个当地的律师帮你写一下相关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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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起刑事自诉,需让派出所出具《不予提起公诉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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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的意思是你这尚不足以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你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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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