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法院判决执行还不给的话能不能追究行事责任

债权债务
2016-08-08 08:44:54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执行期限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3、如超过六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成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执行方式
      针对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可采取冻结、划拨存款、提留;搜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强制迁出房屋等多种方式。但人民法院在采取这些措施时,应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生活必要费用。
      三、执行监督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人员的具体执行不当或有错误的,有权向该执行人员所在的人民法院反映,人民法院应及时处理。
      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有权要求执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执行人员在案件执行中的违法行为,有权向人民法院的纪检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1554
欠钱不还到哪里起诉
72662
协议离婚后可以就彩礼钱再起诉吗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
协议离婚后可以就彩礼钱再起诉吗
确认合同效力的判决能否强制执行
民法典 811
确认合同效力的判决能否强制执行
个人借条格式范本
借条 2082
个人借条格式范本
借条到期后怎么写延期
借条 3013
借条到期后怎么写延期
借条五年了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借条 2027
借条五年了担保人还有责任吗
借条没到期可以起诉吗
借条 3229
借条没到期可以起诉吗
借条写给现金被告不承认怎么办
借条 2365
借条写给现金被告不承认怎么办
写借条由出借人写借款人签字有效吗
借条 3027
写借条由出借人写借款人签字有效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