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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5月17号犯的事。是在一所附中的附近多次漏出下体给上学的女生看 我是5月17号犯的事。是在一所附中的附近多次漏出下体给上学的女生看,还有一次就是用事先用装满精液的注射器,看到有女学生经过,骑车赶过去把精液泼在女孩身上。那天被抓住,如实说了出来,18号傍晚送进我市当地看守所,在里面待了37天,过了一次检,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逮捕我。6月23号出的看守所,派出所办我事的警官给我做的取保候审。这样过了一个多月,就是昨天给我来电话,让我今天上午去所里趟,把交保证金的那联给了我,说以后就用它把我交的钱拿出来。之后又去到询问室,又简单问了我下我犯罪的事情,说我这案子再次进检察院,还说过两天会有检查官联系,叫我电话不要停机,24小时开着,之后就让我回家了。我想问的是我这事麻烦吗…会不会逮普我,怎么判我

婚姻家庭
2016-08-06 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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