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8个月的孩子(女孩)我被老公赶出来有一个月了。生活费不给我们。因为我现在是在哺乳期。还逼我离婚。可是我们结婚接的一笔份子钱,现在要还。可是他不给我。还叫我自己还。还逼我离婚。甚至还想打我。所以我想打官司。请问这样我会被法院叫自己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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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小孩由女方抚养,抚养费的标准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离婚是个人权利,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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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共同财产清单、诉状。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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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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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你们双方共同承担,起诉时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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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选择离婚,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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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要求男方支付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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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的份子钱是夫妻共同债务,你现在在哺乳期,女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不会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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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