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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时母亲就难产死亡,父亲在外工作,把我交给外公外婆抚养,但是我父亲并没有支付足够的抚养费用,我的户口从出生时就上在外公外婆户口本上,而现在我已经十八岁,父亲并不愿意支付我的学费。 他没有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我该怎么做?我以后可以不认他吗?

婚姻家庭
2016-08-09 16:27: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学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或条件的。2、血缘亲子关系不能断绝。
  • 你好。1、你已经成年,且身体健康,若已上大学的话,你父亲对你已经没有抚养义务。2、血缘亲子关系是不能断绝的。
    追问:我户口并没有在他户口簿上,如何证明我们是父女关系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法定义务。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靠个人意愿解除。
    虽然已满十八岁,但如果仍在读书,仍然可以要求父亲支付学费、生活费等。如果你父亲不履行,则可以起诉。
  • 你好,通过村委、妇联等机构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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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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