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今年7月23号进入公司定型机打包,我负责记码。24号8点上班,14下班,20点开始上夜班,22点多开始出现嗜睡症状,当时我以为她只是想睡觉,没有想到她是中暑,23点她回宿舍。24点我感觉饿了,出去吃饭,然后打电话给她,连续几次没接,我回2612号宿舍找她,没在,打电话听见她的铃声在4楼想起,才在2412号门外找到她。当时她已经人事不醒,大小便失禁掐人中也无济于事,我先打了120,然后通知值班主管,然后于25号凌晨两点多进入绍兴市中心医院急救室,上午11点病情突然恶化,呼吸停止,经过抢救恢复过来,但仍然昏迷不醒,下午5点进入icu病房。经过几天的治疗没有一点进展,前几天做了脑电图,后来医生宣布脑死亡,现在仍然在icu靠呼吸机维持生命。请问像我老婆这种情况,该怎么向厂方索要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