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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 是这样的 我弟和别人发生争执后来打起来了,我妈去拉架对方把她推倒铁板上现在导致骨折了,弟弟后来一气下用钢筋头把对方头打破流血了 至前他也用铁锹拍到我弟后背了,双方都报案了,住院了,这种情况俩方哪个在法律上严重些,请律师给个建议,我们也没有人际关系,也不懂,现在很着急,

婚姻家庭
2016-08-04 05:54: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你好,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你好,双方的伤情都需要鉴定,双方都有责任,根据给对方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不能互相抵消责任。
    追问:感谢律师的回答 对方头只是皮外伤 他们想私了自己花费自己的 这样我们是不是会理亏些呢
  • 你好,双方都有责任,但看双方伤情
  • 民事责任双方都有过错,刑事责任以坚定结果为准,如果对方构成轻伤,你们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你们构成轻伤,对方需要承担责任的!
  • 您好,需要根据伤情确定是否涉嫌刑事犯罪,建议来电详谈,及时处理
  • 由派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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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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