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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在没收到过判决书就突然收到强制执行抚养费24000元(2013年1月起每月付向原告支付孩子的的抚养费500元至孩子年满18岁止,每年抚养费于当年的2月1日前支付!至此我一直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原告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通知书的,法院让我申报个人财产后交给法院,我无房产,无存款,无工作,现虽再婚但还住在我父母家,去年10月没花钱注册了公司,但没实体经营地,还有去年12月我的父亲因身份证丢失找不到又赶上年底4s店搞活动汽车大优惠,我的父亲急于买辆经济实惠的车就先用我的身份证购买的汽车,不过付款都是父亲亲自付款签字的,现因我突然接到强制执行通知书父亲就把车要回他自己名下(27日我接到的强制执行通知!29日我过户还给父亲)请问律师:我向法院申报个人财产后也告知此车的详情并出示了购车时父亲刷卡消费在4s店的5万签字小票的照片复印件(包括这张卡的银行消费流水复印件),还有剩余4万银行汇票提款小票复印件!像这样情况,我确实没能力支付抚养费法院会将我父亲的车追回拍卖吗?求各位知法懂法的热心律师帮忙详解!谢谢了!还有我还能申请强制执行异议吗?因为判决书是2012年10月15日公告的,现已过强制执行期限2年,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求详解!

婚姻家庭
2016-08-03 06: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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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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