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下一个问题,我和我的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店,所有的资金本钱都是我先出,但是商铺是我的合伙人一个人的合同,还有他把我的钱拿去另一处用了,还骗我是拿去和客户吃饭用了,还有租房的钱也骗我,说两按一租,结果是交到一按一租,还有我出资50000元,他就拿了两万元不知去向,现在经营不下去了,他就想把商铺让我一个人承担,请问这样能不能说是骗诈啊?我可不可以向法律追究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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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欢迎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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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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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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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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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