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母将母亲头打破,我在陪我母亲在医院的那天,岳母和我老婆把家里的她基本上所有的东西带走了,而且在没告知的情况下把我们之前公用的一张银行卡给注销了。这张卡上面的钱有之前我父母给办婚礼剩下的钱,婚礼两个人的分子钱,平时两个的攒的钱和老婆家给的2万5千块钱(给我们用来装修的钱),因为平时装修的事情是我在忙活着,一笔一笔账的刷,所以卡在我身上,但卡是用我老婆的身份证办理的。目前卡里还剩下3万左右。现在装修的事也停了。
如果女方家一直咬口说是这钱是她妈给的我们的装修的钱,还没用,现在不给了。请问下,这钱她就这样吞了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吧?她这样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处罚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