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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债务归男方,房产也归男方,但债务都是贷款和信用是女方的名字,而且所有的债务没有用在家庭生活,都是男方自己花消,这个债务该怎么还?

婚姻家庭
2016-08-14 16:35:39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因此,只要你不能证明上述解释中的两种例外情形,你丈夫对外债务就会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你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法院有权依法查封、冻结。
  • 你好 这种离婚协议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
  • 如有证据债务没有用在家庭生活,由个人承担。
  • 这种离婚协议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人)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除非非举债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如果不具体上述情形,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应当由男方承担。
  • 女方可以先垫付让男方打个欠条,之后再主张。
  •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您好,需要明确是否已经通过判决或协议方式离婚?如果没有,建议详细咨询下律师如何处理对您更有利再办理。您如能证明女方名下贷款系男方使用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的,不建议按您所说的处理方式处理。
  • 你要举证证明此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才能免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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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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