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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朋友介绍,借钱人用其下汽车为抵押物,问我借18万元。就在还利息前几天,车子不见了。我手上有借钱人行驶证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和借据。请问我是否可以去报警以汽车被偷的名义?另外,鉴于我停放车子的地方是比较特殊,我还怀疑是诈骗手法,是否也可以用诈骗罪报警?

债权债务
2016-08-17 21:58: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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