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咨询一下律师,事情是这样子的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他不肯离,我们分开差不多两年了,这两年来他对我就像陌生人一样,从不关心我也不联络我在哪里过得好不好,我起诉过但是他怎么样都不肯离,他还去过法院,说让法院不准判离说他自己身体不好,他壮的跟牛一样,那是借口,我育有一儿一女离婚我想带走一个孩子,他说也坚决不给,我问法院,法院说他不想离婚签字的,我离了也争取 不到孩子,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好。谢谢

婚姻家庭
2016-07-30 22:13: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的户籍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几天左右就可以办好。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 您好!你应该坚持向法院起诉,不懂可以委托律师帮助。
  • 建议委托律师再次起诉离婚。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你只能起诉离婚,到时候法院进行判决,有什么需要可以及时联系我 
  • 不是这么说的,小孩抚养权和离婚一样是你的诉讼请求,法院会具体审核你合不合适抚养的,不会因为他不签字而影响判决
  • 第一次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您提交的证据和相关资料作出判决,第二次起诉的话,判决离婚的几率会更大。
    有两个孩子,一般可以判一人一个。
    如果个人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