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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以及本人的丈夫(二级重残)因在2008在 保险公司买过保险,其保险公司业务员把我们的身份信息拿给她的孩子在公司里当员工(都没经过我们的同意,也就是我们不知情),因为我们是低保对像,政府这次调查低保对象的所以财产,发现我们有交个人所得税,但是我们根本就没有上班,我丈夫在2011年出了车祸,导致偏瘫了,完全失去劳动及语言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怎么办呢?经济上我们会得到怎么样的补偿呢?谢谢

保险纠纷
2016-07-27 22:19: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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