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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结的婚,婚后有一女儿。现孩子4个月,孩子父亲对我和孩子3个月不闻不问。夫妻感情破裂!想离婚,这种情况法院能给离吗?

婚姻家庭
2016-07-30 21:03:2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追问:关于财产会如何判决
  • 你好 可以判决离婚,即便第一次不支持,但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得到支持的。
  • 如感情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 可以判决离婚,即便第一次不支持,但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得到支持的。
  • 你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第一次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不会判决离婚的
  • 可以起诉离婚,只是因为感情不合,法院一审不能判决离婚,但是六个月之后再起诉能判决离婚
  • 可以判决离婚,即便第一次不支持,但第二次起诉一般都会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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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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