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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我在北京回来开始,回到家里因为老人过世,后来在家里孩子没人带走不了,因为我只会做衣服,在北京也做了20多年,后来回来了在家里没事,找了一个服装厂,服装厂给了几件衣服,让我拿回来做,说我做的挺好的,后来他就给了几台机子让我在家里做,活做完了他机子也拿走了,我想问下,这种情况是否要办营业执照,是否触犯某些法律,告我得那个人楼下那个女的,从我没回来我姐在家帮我装修起她就一直找麻烦,说她家漏水,说要拆地板那些,后来我回来也总是找我事,后来她知道我做衣服了,她就开始说我做衣服吵到她,然后她就一直去别的地方告我,工商局,居委会派出所,都来过我家调解,也测试过噪音的大小不足够吵到别人,让后工商局就让我做,然后她就寻死命活去找那些领导,然后领导们没办法就只能想办法让我妥协,但是她骂我们那么多次,还把家里砸了,我不可能妥协,就没搬出去,后来工商局让我去办营业执照,但我这只是帮别人加工我就没去办,然后工商局就告我,这属于犯罪吗?应该赔款吗?

婚姻家庭
2016-07-25 09:08: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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