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一个房子,没有到期搬走了,但是我提前付了房租,还有一个半月没有住,还有押金,我搬走之前和房东讲过房东说好的,并没有说违约金的问题,也没有说不让我们搬,现在不退钱1个半月的租金,押金是可以退的,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回这一个半月的租金,房东是拿好了钥匙很多天没有回我们,后面一直问才说不给我们一个半月的钱!我是签了第一年,我现在住了第四年没有签合同的!是不是我搬走了就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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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这种情况属于签订的无固定期限租赁合同,您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关系,未实际使用的房屋租金是可以拿回来的。但如果起诉需要举证,建议先协商吧。
追问:要什么资料呢
解答:打款记录、收据等。
解答:打款记录、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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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协商,可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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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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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同,可随时解除合同,可要求房东退回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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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合同的话是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的 这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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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是询问下当地的交管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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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