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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人民医院检查食道鳞状上皮癌,称发现早可以做手术,转院入省肿瘤医院,入院专家看县医院病历可以手术,入院时病人能吃能喝能跑,精神状态很好,做了胃镜检查取活检,随即出现食管穿孔,禁饮食,安排病床,当晚主治医生称还可以手术,第二天大早,主任交代不能手术,可做支架,插营养管,随即又称只能化疗,不想化疗催出院,病人现在不能吃喝被迫出院,很惨

医疗纠纷
2016-07-25 15:28: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一、请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会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 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医疗机构的过错是由律师、患者及其家人审查病历等资料后发现的。
    三、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
    赔偿项目是针对所有医疗纠纷的,不一定全部适合本案: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费、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恤金。
    四、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追问:看起来处理挺麻烦的,如我说的情况属实医院承担多少责任?毕竟我岳父患病在先,法律途径解决代价太大,时间太长
    解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医疗机构没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起来没有时间短的
  • 你好,建议及时转院医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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