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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不小心引起火灾造成50万元以上财产损失但没有人员伤亡,有关刑罚和赔偿方面想咨询一下,谢谢您!(索要的赔偿如果根本还不起,因涉嫌赔偿的人数很多,又当怎样)

交通事故
2016-07-24 21:28: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4] 1、导致死亡3人以上; 2、重伤10人或者死亡、重伤10人以上; 3、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4、烧毁30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50万元以上; 5、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防护林、特种用途林10公顷以上; 6、人员伤亡、烧毁户、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规定数额,但情节严重,使生产、教学、生活受到重大损害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 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3、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上; 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追问:这起事故牵扯的人数和财产过多,如果真的判刑那当事人名下的房产,地产等会被强行没收么(当事人家中有两个上大学的子女和妻子)
  • 你好,涉嫌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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