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就是2012年经朋友介绍,对方3人想与我一起合作做生意,但需要以我的名义买车(我什么都不用参与),出于好心,我答应了,所以对方3人合伙出资以我的名义买了辆二手车,车主是我(买车时我并未出面,只提交了“以前”旧的身份证给他们,从始至终我未碰过车,包括每年的年审等)。后来没多久生意做不成,对方3人也因各种原因而散伙,并把车辆倒给其中一人(也就是后面的对方),我知道情况后要求对方去车管所过户车辆,把车主改为对方本人,之后并一直催其去过户,但是对方一直没有去,拖到深圳车辆限牌,过不了户。因为现在车,车辆登记本,行驶证都在对方手里,我掌控不了车辆,如果车辆出事故这势必会给我带来很严重的后果。于是我找对方出来协商:1、我把车牌要回,对方自己把车处理好,对方不同意;2、双方直接去评估一下裸车价,我按裸车价买对方的车,但对方还是不同意,需要连车,车牌一起卖给我,所以我不同意,我不可能自己花钱买自己的车牌吧?谈了几次都无果。后来想通过社区民警调解,联系时答应的好好的,但到调解当天对方手机一直关机不参加。没办法,只好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是民事纠纷,不予受理;去法院咨询,也因只有单方在场,没有任何双方签字的笔录等无法受理。现在我想咨询,我要怎样才能解决问题?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