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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退休教师,再婚十余年,遇到离婚财产纠紛问题。首先,我与女方因感情不和同居不到一个月分居(家中),她先后九年去韓国打工,沒有履行妻子照顾丈夫的责任,因此我得直肠瘤病;其次,结婚登记是她强加于我的。在己经分居的情況下,我经不起她几次哭闹的折藤,违心地迁就了:再次,她到韓国后经济上独立,独立帐户,与家庭帐户不发生联系。因此,我认为她沒有理由分我的财产!

婚姻家庭
2016-07-22 10:34: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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