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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体户,已经营业有六年,一直未办理税务登记证,只有营业执照,现在想要去办理发票(税务登记证)不知道要不要补交以前所经营的六年税呢

公司企业
2018-03-24 00:22: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咨询税务部门,希望能帮到你
  • 需要的材料包括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税务登记证年检所需资料   (一)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有劳务协议的单位,提供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复印件)及劳务人员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   (二)备检资料   1、按要求填写好“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该表电子版。表格可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领取或可登录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力信息网下载;   2、劳动合同(30人以下全部带,30人以上的带30份)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招用流动人员需要备案并且填写《招用流动人员申报表》和《人员花名册》;   4、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的加带《就业许可凭证》;   5、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须提交上月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办理综合计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单位加带综合计算工时审批表和不定时审批表;   7、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 8、职业介绍机构加带《劳动力中介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加带《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   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在税收上的区别: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代表国家向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依法核发的经营凭证,是企业、个人取得经营资格的政府证明文件。常见的营业执照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两种。前者是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合法凭证,有限公司即属此类;后者仅是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分公司、个体工商户核发该种执照。税法没有针对这两种营业执照区别管理的规定。  企业设立分公司,总、分公司在同一县(市)的,可由总公司汇总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分公司应在其所在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认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批复》(国税函发[1998]676号)规定,对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或组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但未进行独立经济核算的,虽不同时具备税法规定的独立经济核算三个条件,也应当认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   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它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是征纳双方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也是纳税人必须依法履行的义务。  税务登记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它的意义在于:有利于税务机关了解纳税人的基本情况,掌握税源,加强征收与管理,防止漏管漏征,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正常的工作联系,强化税收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增强纳税意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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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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