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被电动车碰到,但当天没报警,那人当时也和我去了医院,交了4千,过两天他说没钱了,回去弄钱,叫我们自己先付上,后来再打电话他,他说法律让他出多少就多少,他还说是孩子自己碰上去的,他车停在那,意思出了那点钱,不想再出了,我该怎样找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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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依法应当及时报警处理。现在报警也可以,只要双方确认事故现场和事发经过。按照规定发生事故机动车辆一方应当当时办案等待交警来划分责任。离开现场的有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除非机动车当方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责任。另外,机动车方能及时带小孩到医院治疗,并主动到医院缴纳医疗费,说明这人还是讲道理的。如果又没有大碍,也不不必太纠结。双方协商解决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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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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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警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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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报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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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第一时间报交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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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其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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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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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报警。二、不能过度治疗,超过公费医疗标准的有得不到赔偿的可能。三、达不成共识,只有起诉。四、自己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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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