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在过斑马线时被14岁孩子骑摩托车撞了,当时检查没伤骨头,就和对方在事故科签订调解协议,赔偿医药费1000元,误工费2000元。但已经好几天了,对方一直没给钱,我妈妈的胳膊却又肿大,在医院住院治疗。我想请问前期调解协议能作废吗?3000元根本不够医疗费,事故科有义务再次调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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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调解你不吃亏
追问:你好,具体可以和你联系咨询吗?
解答:如果检查伤情严重,如有骨折、构成伤残等,则可以起诉,在原协议内容约定上增加赔偿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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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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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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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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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