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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再婚,领结婚证,婚前财产和婚后事宜未说明未签协议。男方为同居合法经女方提出领的证,每月给女方钱,女方的生活开销,医疗费用都由男方承担。结婚八年,家庭矛盾多,女方懒,一身病,之前生病相互照顾。后因男方病重女方制造矛盾一走了之,男方起诉离婚,第一次未判离,第二次因病申请撤诉。生病期间女方不闻不问,男方出院了过来看了,纠缠财产分割,女方目的是分财产。男方现在想通过遗嘱来制约女方,包括以后的赔偿金和抚恤金都与女方无关。这样的遗嘱可以吗。女方起诉后,通过遗嘱能制约女方继承财产不,胜算有多少?怎么样才能不让女方分到钱,她对生病的老人不闻不问的。男方身体状况不好,不能出庭或者亲自去公正遗嘱。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让男方将自己世后的财产全部留给照顾自己的子女。请律师指点!万分感谢

婚姻家庭
2016-07-21 06: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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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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