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2006年结婚2008年2008年10月11日有了孩子2009年7月20日我去国外打工,第一年工资是5500至6000元,第二年工资是6500至7000一个月卡一直在她那,我去了俩年多,中间我回来两个月,我们感情还很好、2012年3月我去建三江打工100天工资是14000千元,到了2012年10月我去珠海打工,我们感情就不好了为了孩子我一直是分居着,她也去大连打工了我们感情就不好了,他一直不和我同居,为了孩子她在绥化用我的工资买了房子她是房主直到今年3月3号我把工资要回,她说要离婚。2012年到2016年7月孩子一直是在她弟弟,弟妹,照顾1年10000元费用助我在绥化的房子、我想问问我能起诉她骗婚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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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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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离婚,据您提供的信息不涉及骗婚内容,为了慎重起见,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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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