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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跟我男朋友认识四年多了,一直在一起住,以前为了他我离婚的,现在买了一套房,首付是他交的,产权是我的名字,现在他对我很不好了,他和他以前的老婆好了,我们现在分手房子应该归我吧!

民事相关
2016-07-17 22:59:02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可以主张他对你的赠与。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联系。
  • 同居期间积累的财产一般视同合伙,要
    解答:平分的
  •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按揭情况怎样?
  • 属于你个人房产。
  • 原则上你有权利
  • 依据物权法规定,因为登记在你名下,房产本身就是属于你的。
  • 房产登记在你名字,当然属于你个人房产。
  • 产权是你的名字,房子应该归你。
  • 产权是你的名字就代表是你的房产,属于赠予给你的。
  • 起诉离婚,具体情况看房产性质是不是共同财产
  • 产权上是你的名字,从法律上讲房子是属于你的
  • 房子归你,他支付的首付款作为债务返还。
  • 归你
  • 登记在你的名下,依法属于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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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