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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问我借了四千块钱,半个月了一直拖不给,电话还拉黑,没有接条,只有短信。说过两天把钱给我,别的都没有了,能起诉吗

债权债务
2016-07-17 15:40: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第二,至法院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第三,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第四,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第五,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具体热线或到所咨询
  • 你好,只能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你好,收集证据后可以到法院起诉。
  • 您好,可以收集证据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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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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