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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村结婚,当时只办了酒席,未领结婚证,男方那边拿了15万彩礼,女方用来买了电器5万元,装修5万元,剩下的5万男方陆陆续续的投资加上生活开销共计6万元,已超出了男方给的彩礼钱,在一起生活了20天,因性格不好,在争吵中将女方赶回了娘家,男方现在去法院起诉要回当初的彩礼钱,法院会如何申判

婚姻家庭
2016-07-15 19: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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