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今年年初老公承认出轨逼我离婚,当天他给我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本人要求离婚,赔偿睿思损失费10万元,另还欠其家人家人欠款6万元,共计16万元正,分3年还清,一式二份,欠款人张三旁边有他的身份证号还有我的姓名和日期,2016.1.22
后来4月6日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他起草的,只写了还欠我家人都钱,夫妻无存款和共同债务,当天他只给了我6万,他说欠条的事不用写进协议里,我同意了,现在他不接我电话,我该怎么要回那十万块钱,这份欠条有法律效力吗?可以凭欠条起诉要账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