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头有一房方式是在2013年12月签的房产买卖合同,是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到今年6月30日交房。但预售房面积和现在实际房子面积相差超过3%,合同中明确规定,预售房面积和现在实际房子面积相差超过3%,用户可以要求退房,但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但存款利率有活期和定期两种。但关于用户违约的责任是2个月内按每天万分之3来计算。超过2个月按每天万分之5来计算。所以我就想问:1、如果我想退房,这个退房利息会按那种来计算。2、合同规定6月30日交房,而我到现在还没有去办理退房手续,(在6月30日当天以及中途是去沟通过的)这样算不算我违约,没有及时办理过房手续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