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结婚,彩礼十万,2014年我的名下的土地动迁给了十万八千块,婚后有一个女儿,有结婚证,我老公上班,如今孩子三周岁一直我自己带。老公的工资和之前的彩礼还有动迁的地钱都买了房子,请问现在想离婚,房子归谁孩子能归我么,我现在没工作,而且老公对我的父母和外人的感觉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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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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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彩礼钱,工资属于夫妻共有。至于土地补偿属于你个人所有。那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判给那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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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抚养人,您可以争取抚养权,离婚涉及问题较多,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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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