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领过结婚证后,不到一年时间,钱被她拿去十几万元,就走了,并谁备离婚。我能要回被好拿去的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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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证据证明是你的婚前财产就有可能。
追问:律师:你好! 我把详细的经过,告诉你,请你帮忙分析一下,里面有没有可用的证据,能否要回我的钱。因为,字太多,要分二次发,请注意。 一、 五年前,经人介绍和现在的妻子谈了对象,因本人年龄不小了,还没有子女,一个人在外面开店,也需要一个帮手,得知她虽然有二十多岁的双胞胎儿子,离婚后大儿子由她扶养,还愿意将来为我们再生一胎孩子,提出的条件,就是要三两三钱的黄金手饰品,因俩人不在同一个城市,也没进一步了解,还因我年岁已高的老母亲流露出非常想让我早一点找个老婆,并赶紧生一个孩子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时间不等人就同意结婚了,只不过,当时给了她三两三的黄金手饰品,并没有马上领取结婚证。然后叫她到义乌和我一起开店,她即推词说,因为是在帮别人卖衣服,不可能说走就走,要等老板娘再补招到一个营业员,培养熟练后才可以。然后到了下半年,再问她什么时候来,她即说,下半年工资加提成,每个月有五六千元,生意做得好的话,每个月七八千上万也是有可能的,今年就先卖到年底,明年再去吧。因为她的工资收入比我高很多,只得由她。到了第二年,她又说,她儿子要来她这里学制板,她要照顾儿子,因为离婚后很少照顾到儿子,现在儿子来了,马上就走开,这样说不过去,等儿子学满出师才半年时间也很快的,然后等她儿子学满,又在他老师那里帮忙打工半年多,然后才回到原来他爸爸所在的城市杭州,自己开了业务店。接着到了2015年春节其间,她又提起要我买房子,记得第一次跟我说是俩个人各出二十几万元钱来购买龙港五十万左右的房子,当时不知道她的用意,因为我在义乌,她又不来义乌,也没说房子可以买在义乌,房子买龙港对我来说有什么作用,我又不是很有钱,就没去理会她。后来她又多次提出在龙港买房子,我也同意了,因为每年春节期间回老家也没地方住,总是借宿兄弟姐妹家里,也不方便,老妈住的破房子和保姆住已经是很将就了,但是在看房子的时候她问我想买什么样的房子,我说,我对买房子不懂,就买个价格低一点的五十万左右就可以了,你看着办吧,然后她就看中一套间房子,出价六十几万元,还是要我一个人出钱买,我说,我总共才二十几万元钱,我哪有这个能力一个人买房子呀,如果买得起,我早就买了,你以前不是说俩个人一起出钱买的吗?她说她现没钱了,如果我不一个人买,也就不买了。(不过我感觉到她应该有钱的),她说没钱不买房子,我也随她,因为我又没有想用她钱,就这样房子没买成,我即跟她说了我有二十几万元钱的老底。 过完春节,她就辞去了工作到了义乌,来扶助我开店,不久,又提出和我去领取结婚证,以前也提过,因为我想,俩个人二地分居领结婚证没多大意义,就没理会,这次我想,人都来了,应该是真心和我在一起了,就同意了,并且在2015年4月22日领取了结婚证,紧接着她就说她的一个好姐妹要叫十万元的互助会,必须要帮她助一脚(节)一万元的,从五月一日开始,隔四个月付一次,而我们的收会期是2016年9月1日的第五脚(节),因为她辞去了卖衣服的工作,没有了收入,所以这钱一定要我来出,当时我虽然不乐意,因为刚刚领了结婚证,就为这事闹矛盾,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反正俩个人一起过生活,我的钱迟早都会是她的,只好答应。然后她说要回老家,把租来的房子退掉,安心来义乌和我在一起。然而她回去没多久,就说脚碰伤了,走路也不方便,要等脚治愈后才好来义乌了,到了2015年7月下旬,说脚基本上好了,可以来了义乌,而在老家的这段时间,她正和她以前一起卖衣服的一个小姐妹,已经说好来义乌合股经营箱包店。到义乌后就马上去租了年租金十万元的店面,每人各出五万元,因为她来义乌和我在一起了,这钱又必须我付出。 然而,在她们从8月3日开业到11月23日她退出,其间和后续,她箱包店需要花钱的,大部分都是由我先付出,有的还要我付给她现金,如进材料费,加工费,店里的税收费等。还有他儿子接到业务需要垫付本钱,她的信用卡还款大部分也都是要由我先付出。还有她亲戚朋友需要用钱的,借钱的也要我付出。接着12月17日她父亲去世了,我和她都回去办喪,12月20日她原来一起开箱包店的打电话来说,还有29000元加工费必须马上付,她又说没钱,因为这个时候也没时间去调钱,我又只好回义乌弄钱给她还了加工费。到了这时我才发现,我的二十多万元钱,都在她哪里了。等她为她爸办完喪事,回到义乌已经是2016年1月7日,没过多久,就回老家过春节了,在春节期间,她说在义乌生意不好做,还是回龙港开店好,我说可以,然而,过完春节回到义乌,她也没有为我们回去开店做准备,只是在我店里帮忙看店时,经常同别人通电话,徽信聊天,还有就是看电视剧,对店里的商品价格也不积极了解,其它基本上也不干,还有就是总想往外跑,也不告诉我去哪里,……转下页二
解答:起诉离婚吧!
追问:谢谢吴律师!
离婚是肯定的,就这样离婚,被她骗去的钱就要不回来了,
我想去告她诈骗,不知道要什么条件,或者什么证据
解答:诈骗肯定是不构成的,你情我愿的事情,如果过不下去只能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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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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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的证据了。
追问:律师:你好! 我把详细的经过,告诉你,请你帮忙分析一下,里面有没有可用的证据,能否要回我的钱。因为,字太多,要分三次发,请注意。如下: 一、五年前,经人介绍和现在的妻子谈了对象,因本人是64年的,年龄不小了,还没有子女,一个人在外面开店,也需要一个帮手,得知她虽然有二十多岁的双胞胎儿子,离婚后大儿子由她扶养,还愿意将来为我们再生一胎孩子,提出的条件,就是要三两三钱的黄金手饰品,因俩人不在同一个城市,也没进一步了解,还因我年岁已高的老母亲流露出非常想让我早一点找个老婆,并赶紧生一个孩子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时间不等人就同意结婚了,只不过,当时给了她三两三的黄金手饰品,并没有马上领取结婚证。然后叫她到义乌和我一起开店,她即推词说,因为是在帮别人卖衣服,不可能说走就走,要等老板娘再补招到一个营业员,培养熟练后才可以。然后到了下半年,再问她什么时候来,她即说,下半年工资加提成,每个月有五六千元,生意做得好的话,每个月七八千上万也是有可能的,今年就先卖到年底,明年再去吧。因为她的工资收入比我高很多,只得由她。到了第二年,她又说,她儿子要来她这里学制板,她要照顾儿子,因为离婚后很少照顾到儿子,现在儿子来了,马上就走开,这样说不过去,等儿子学满出师才半年时间也很快的,然后等她儿子学满,又在他老师那里帮忙打工半年多,然后才回到原来他爸爸所在的城市杭州,自己开了业务店。接着到了2015年春节其间,她又提起要我买房子,记得第一次跟我说是俩个人各出二十几万元钱来购买龙港五十万左右的房子,当时不知道她的用意,因为我在义乌,她又不来义乌,也没说房子可以买在义乌,房子买龙港对我来说有什么作用,我又不是很有钱,就没去理会她。后来她又多次提出在龙港买房子,我也同意了,因为每年春节期间回老家也没地方住,总是借宿兄弟姐妹家里,也不方便,老妈住的破房子和保姆住已经是很将就了,但是在看房子的时候她问我想买什么样的房子,我说,我对买房子不懂,就买个价格低一点的五十万左右就可以了,你看着办吧,然后她就看中一套间房子,出价六十几万元,还是要我一个人出钱买,我说,我总共才二十几万元钱,我哪有这个能力一个人买房子呀,如果买得起,我早就买了,你以前不是说俩个人一起出钱买的吗?她说她现没钱了,如果我不一个人买,也就不买了。(不过我感觉到她应该有钱的),她说没钱不买房子,我也随她,因为我又没有想用她钱,就这样房子没买成,我即跟她说了我有二十几万元钱的老底。 过完春节,她就辞去了工作到了义乌,来扶助我开店,不久,又提出和我去领取结婚证,以前也提过,因为我想,俩个人二地分居领结婚证没多大意义,就没理会,这次我想,人都来了,应该是真心和我在一起了,就同意了,并且在2015年4月22日领取了结婚证,紧接着她就说她的一个好姐妹要叫十万元的互助会,必须要帮她助一脚(节)一万元的,从五月一日开始,隔四个月付一次,而我们的收会期是2016年9月1日的第五脚(节),因为她辞去了卖衣服的工作,没有了收入,所以这钱一定要我来出,当时我虽然不乐意,因为刚刚领了结婚证,就为这事闹矛盾,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反正俩个人一起过生活,我的钱迟早都会是她的,只好答应。然后她说要回老家,把租来的房子退掉,安心来义乌和我在一起。然而她回去没多久,就说脚碰伤了,走路也不方便,要等脚治愈后才好来义乌了,到了2015年7月下旬,说脚基本上好了,可以来了义乌,而在老家的这段时间,她正和她以前一起卖衣服的一个小姐妹,已经说好来义乌合股经营箱包店。到义乌后就马上去租了年租金十万元的店面,每人各出五万元,因为她来义乌和我在一起了,这钱又必须我付出。 然而,在她们从8月3日开业到11月23日她退出,其间和后续,她箱包店需要花钱的,大部分都是由我先付出,有的还要我付给她现金,如进材料费,加工费,店里的税收费等。还有他儿子接到业务需要垫付本钱,她的信用卡还款大部分也都是要由我先付出。还有她亲戚朋友需要用钱的,借钱的也要我付出。接着12月17日她父亲去世了,我和她都回去办喪,12月20日她原来一起开箱包店的打电话来说,还有29000元加工费必须马上付,她又说没钱,因为这个时候也没时间去调钱,我又只好回义乌弄钱给她还了加工费。到了这时我才发现,我的二十多万元钱,都在她哪里了。等她为她爸办完喪事,回到义乌已经是2016年1月7日,没过多久,就回老家过春节了,在春节期间,她说在义乌生意不好做,还是回龙港开店好,我说可以,然而,过完春节回到义乌,她也没有为我们回去开店做准备,只是在我店里帮忙看店时,经常同别人通电话,徽信聊天,还有就是看电视剧,对店里的商品价格也不积极了解,其它基本上也不干,还有就是总想往外跑,也不告诉我去哪里……转下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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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才可判断
追问:尊敬的米双双律师:你好! 我把详细的经过,告诉你,请你帮忙分析一下,里面有没有可用的证据,能否要回我的钱。因为,字太多,要分三次发,请注意。如下: 一、五年前,经人介绍和现在的妻子谈了对象,因本人是64年的,年龄不小了,还没有子女,一个人在外面开店,也需要一个帮手,得知她虽然有二十多岁的双胞胎儿子,离婚后大儿子由她扶养,还愿意将来为我们再生一胎孩子,提出的条件,就是要三两三钱的黄金手饰品,因俩人不在同一个城市,也没进一步了解,还因我年岁已高的老母亲流露出非常想让我早一点找个老婆,并赶紧生一个孩子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时间不等人就同意结婚了,只不过,当时给了她三两三的黄金手饰品,并没有马上领取结婚证。然后叫她到义乌和我一起开店,她即推词说,因为是在帮别人卖衣服,不可能说走就走,要等老板娘再补招到一个营业员,培养熟练后才可以。然后到了下半年,再问她什么时候来,她即说,下半年工资加提成,每个月有五六千元,生意做得好的话,每个月七八千上万也是有可能的,今年就先卖到年底,明年再去吧。因为她的工资收入比我高很多,只得由她。到了第二年,她又说,她儿子要来她这里学制板,她要照顾儿子,因为离婚后很少照顾到儿子,现在儿子来了,马上就走开,这样说不过去,等儿子学满出师才半年时间也很快的,然后等她儿子学满,又在他老师那里帮忙打工半年多,然后才回到原来他爸爸所在的城市杭州,自己开了业务店。接着到了2015年春节其间,她又提起要我买房子,记得第一次跟我说是俩个人各出二十几万元钱来购买龙港五十万左右的房子,当时不知道她的用意,因为我在义乌,她又不来义乌,也没说房子可以买在义乌,房子买龙港对我来说有什么作用,我又不是很有钱,就没去理会她。后来她又多次提出在龙港买房子,我也同意了,因为每年春节期间回老家也没地方住,总是借宿兄弟姐妹家里,也不方便,老妈住的破房子和保姆住已经是很将就了,但是在看房子的时候她问我想买什么样的房子,我说,我对买房子不懂,就买个价格低一点的五十万左右就可以了,你看着办吧,然后她就看中一套间房子,出价六十几万元,还是要我一个人出钱买,我说,我总共才二十几万元钱,我哪有这个能力一个人买房子呀,如果买得起,我早就买了,你以前不是说俩个人一起出钱买的吗?她说她现没钱了,如果我不一个人买,也就不买了。(不过我感觉到她应该有钱的),她说没钱不买房子,我也随她,因为我又没有想用她钱,就这样房子没买成,我即跟她说了我有二十几万元钱的老底。 过完春节,她就辞去了工作到了义乌,来扶助我开店,不久,又提出和我去领取结婚证,以前也提过,因为我想,俩个人二地分居领结婚证没多大意义,就没理会,这次我想,人都来了,应该是真心和我在一起了,就同意了,并且在2015年4月22日领取了结婚证,紧接着她就说她的一个好姐妹要叫十万元的互助会,必须要帮她助一脚(节)一万元的,从五月一日开始,隔四个月付一次,而我们的收会期是2016年9月1日的第五脚(节),因为她辞去了卖衣服的工作,没有了收入,所以这钱一定要我来出,当时我虽然不乐意,因为刚刚领了结婚证,就为这事闹矛盾,以后的日子就没法过了,反正俩个人一起过生活,我的钱迟早都会是她的,只好答应。然后她说要回老家,把租来的房子退掉,安心来义乌和我在一起。然而她回去没多久,就说脚碰伤了,走路也不方便,要等脚治愈后才好来义乌了,到了2015年7月下旬,说脚基本上好了,可以来了义乌,而在老家的这段时间,她正和她以前一起卖衣服的一个小姐妹,已经说好来义乌合股经营箱包店。到义乌后就马上去租了年租金十万元的店面,每人各出五万元,因为她来义乌和我在一起了,这钱又必须我付出。 然而,在她们从8月3日开业到11月23日她退出,其间和后续,她箱包店需要花钱的,大部分都是由我先付出,有的还要我付给她现金,如进材料费,加工费,店里的税收费等。还有他儿子接到业务需要垫付本钱,她的信用卡还款大部分也都是要由我先付出。还有她亲戚朋友需要用钱的,借钱的也要我付出。接着12月17日她父亲去世了,我和她都回去办喪,12月20日她原来一起开箱包店的打电话来说,还有29000元加工费必须马上付,她又说没钱,因为这个时候也没时间去调钱,我又只好回义乌弄钱给她还了加工费。到了这时我才发现,我的二十多万元钱,都在她哪里了。等她为她爸办完喪事,回到义乌已经是2016年1月7日,没过多久,就回老家过春节了,在春节期间,她说在义乌生意不好做,还是回龙港开店好,我说可以,然而,过完春节回到义乌,她也没有为我们回去开店做准备,只是在我店里帮忙看店时,经常同别人通电话,徽信聊天,还有就是看电视剧,对店里的商品价格也不积极了解,其它基本上也不干,还有就是总想往外跑,也不告诉我去哪里……转下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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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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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