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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六月25日在开发商那交了6千团购费和1万定金,签了认购协议书和首付借款协议,1万定金的收据转成了房款收据,开发商给我办理了首付分期,(开发商的网签合同打印了出来我还没签字,在在房管局把我名字录进去了,这个是他后面告诉我的),六月27日付了第一笔的首付款2.6万,7月1日到与开发商合作的浦发银行去办理贷款,但是查出来我个人征信不良,有19次逾期,这一笔贷款不是我本人贷的我不清楚去年才还清,浦发银行不肯贷款,之后开发商找与之合作的工商银行的一个支行,开发商给我的回复是贷不下来,现在开发商在找与之合作的交通银行,还没给我回复,如果银行不肯贷款,我总共交的4.2万的房款还能要回来吗?

房产纠纷
2016-07-12 09: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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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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